AMD vs DNACPR:同樣關於「不急救」,但完全不同的兩回事
一個是自己預先決定的指示,一個是醫生在現場的判斷。搞清楚分別,才不會在關鍵時刻搞錯。
一句話分清楚
| 項目 | AMD | DNACPR |
|---|---|---|
| 誰決定? | 你自己(預先簽署) | 醫生(經共識後發出) |
| 拒絕什麼? | 任何維持生命治療(CPR、呼吸機、洗腎等) | 只拒絕心肺復甦術(CPR) |
| 何時生效? | 你失去能力 + 符合指定疾病條件 | 心臟/呼吸停止時 |
| 由誰簽署? | 你 + 兩位見證人(一位醫生) | 主診醫生 + 專科醫生(兩位醫生) |
| 法律基礎 | 《條例》第651章 | 《條例》+ 醫管局臨床指引 |
什麼是 AMD?
AMD 是由你(病人)自行簽署的法律文件。你在精神健全時預先聲明:當陷入三種指定狀況時,你不希望接受哪些維生治療。
AMD 是一份意願聲明,何時生效由醫生判斷你的狀況是否符合條件決定。
什麼是 DNACPR?
DNACPR 是一份由醫生簽署的臨床醫囑。當病人出現心跳停頓或呼吸停頓時,指示醫療團隊不進行心肺復甦術(CPR)。
DNACPR 是即時生效的醫療指令——救護員和醫院醫護見到這份文件,就會遵從。
用一張圖記住
誰做決定?
AMD
- • 自己決定
- • 拒絕多種 LST
- • 末期病/植物人等
- • 1 位醫生見證
誰做決定?
DNACPR
- • 醫生決定
- • 只拒絕 CPR
- • 心臟/呼吸停止時
- • 2 位醫生簽署
簡單講:AMD 是你的「遺願」,DNACPR 是醫生根據你的遺願發出的「執行命令」。
詳細比較
| 項目 | AMD | DNACPR |
|---|---|---|
| 簽署人 | 病人本人 | 醫生(須兩位簽署,包括一位專科醫生) |
| 文件性質 | 法律文件(病人意願) | 臨床醫囑(醫生指示) |
| 生效時機 | 醫生確診符合指定狀況時 | 即時生效(見文件即遵從) |
| 適用範圍 | 所有維生治療(不僅 CPR) | 僅限心肺復甦術(CPR) |
| 見證人 | 兩名見證人(其中一位須為醫生) | 不須見證人(由醫生簽署) |
| 撤銷方式 | 可隨時口頭或書面撤銷 | 由醫生評估後取消 |
| 救護員會遵從嗎? | 不會——救護員無法即場判斷是否符合指定狀況 | 會——見到文件即不進行 CPR |
| 在家中有效嗎? | 部分有效(需配合醫生判決) | 有效(救護員會遵從) |
實際場景
場景 A:只有 AMD,沒有 DNACPR
陳伯簽了 AMD,拒絕 CPR。他在家中離世,情況是末期癌症。因為不在醫院,不需要 DNACPR——家人出示 AMD,醫生確認情況符合,自然離世。
場景 B:只有 DNACPR,沒有 AMD
張婆婆在醫院,醫生認為急救對她無意義,與家人商量後發出 DNACPR 命令。她只拒絕 CPR,其他治療(如抗生素、輸液)仍會繼續。
場景 C:兩樣都有
李生在健康時簽了 AMD(拒絕 CPR、呼吸機和洗腎),入住醫院後醫生根據他的 AMD 發出 DNACPR 命令。當他心跳停止,醫生不進行 CPR;當他需要洗腎時,醫生也根據 AMD 停止透析。
哪個適合我?
| 如果你… | 建議 |
|---|---|
| 健康、想提前規劃 | ✅ 先簽 AMD |
| 已確診末期病 | ✅ AMD + DNACPR 兩樣都安排 |
| 家人已住院、醫生建議不急救 | ✅ DNACPR(由醫生處理) |
| 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 | ✅ 先諮詢醫生,了解 AMD 內容 |
| 只想拒絕 CPR,其他治療照常 | ✅ 可考慮只拒 CPR 的安排(Form 2) |
AMD vs DNACPR vs 平安三寶
「平安三寶」是三個獨立文件的統稱。我們專注 AMD,因為這是醫療專業——我們不是律師。
AMD(預設醫療指示)
拒絕維持生命治療
✅ 醫生上門簽署
EPA(持久授權書)
委託他人處理財務
⚠️ 可配合安排
遺囑/平安紙
分配遺產
❌ 建議找律師
居家離世場景
如果你嘅計劃係在家離世,私家醫生可以直接上門簽發《死因證明書》,不需要救護車、不需要急症室。在這種情況下,無論 AMD 還是 DNACPR 都不一定需要——因為你根本唔會入醫院。
如果你想在家離世,最重要嘅係搵到願意提供上門善終服務嘅醫生團隊——我哋 DoctorNow Home 正係提供呢項服務。